【記者陳信銘/高雄報導】馬頭山廢棄物經高雄市環保局下最後通牒逾期未清,環保局今(22)天派員進場代為履行廢棄物清除,並將依廢棄物清理法、行政執行法追訴求償行為人責任,同時依法向現場私有地主追究清除處理廢棄物責任。
環保局今天上午派員至馬頭山複查現場廢棄物清理情形,發現7位行為人均未於期限內提報清理計畫或完成現場廢棄物清理作業,立即派員進場,代為履行廢棄物清除,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、行政執行法規定嚴正追訴求償行為人責任,並依法向現場另2筆私有地主追究清除處理廢棄物責任。
環保局表示,本案涉及3筆土地,其中1筆為公有道路用地,2筆為私有。在確認行為人逾期不為清理後,公有土地部分由環保局依法代為清理,並發文命行為人繳納代履行費用;私有土地部分一併發文地主限期完成清理,逾期不為清理將命繳納代履行費用。若未繳納代履行費用,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後續私有地廢棄物將由環保局代履行清除處理。
環保局重申,高市府嚴肅看待馬頭山非法棄置廢棄物案,已裁罰行為人各300萬元罰鍰,同時要求行為人、地主限期清理廢棄物,若拒不配合,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,並由環保局代履行。
該案今年9月1日起訴後,環保局對7名行為人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,分別處最高300萬元罰鍰外,並依同法第71條規定責令限期於9月21日前完成清理;屆期不清理將進場代為清除並向行為人求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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