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陳信銘/高雄報導】高雄美濃大峽谷、大樹廢土掩埋弊案連環爆,剩餘土石沒人敢收,高市明誠一路一處建築工程廢土石堆2層樓高,遭檢舉違反廢清法,環保局到場稽查,認定未符合設施標準貯存規定,依法最重可處300萬元。
據了解,該處工地今年8月中旬進行拆除,最近工地建築廢棄物已堆成2樓高的小山,廢棄鋼筋裸露,未灑水,讓附近民眾質疑施工恐危及過往車輛及附近住戶居住安全,但施工包商聲稱,因工地下挖地下室,部分廢棄物會回填,工法符合規定。
環保局今派員到場稽查,指該工地進行拆除工程,非屬農地回填,產生之營建混合物,未符合設施標準貯存規定,違反廢清法36條規定,裁處6000元~300萬元罰鍰外,並限期改善。如拆除過程倘有揚塵逸散污染,將依空污法32條規定,可裁處10萬~5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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