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檢警偵辦空軍上兵遭傷害致死案 嘉義地方法院裁定侯姓嫌犯羈押禁見
【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】嘉義地檢署9月7日接獲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通報,轄區六腳鄉發生債務糾紛致死案,檢察長蔡宗熙極為重視,立即指派檢察官葉美菁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偵辦。隨即指派警方赴現場採證,查扣物證,並迅速拘提涉案人員到案。經檢察官於同年月8日晚間複訊,認為被告侯○筆犯罪嫌疑重大,有羈押原因及必要,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嘉義地方法院表示,被告應自115年9月8日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及授受物件。
法院說明指出,被告侯文筆於民國115年9月5日晚間某時,在其位於嘉義縣住處持球棒毆打被害人侯保堂,致被害人臀部瘀青,送醫後,因急性肝腎衰竭(疑似橫紋肌溶劑)而死亡,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5年9月8日以被告涉犯傷害致死罪嫌,向本院聲請羈押。
經訊問後,被告坦承犯行,且有檢察官聲請羈押書所附卷證(如監視器錄影畫面、被害人傷勢照片及北港醫院診斷證明書等)可佐,足認被告犯傷害致死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。又考量被告本案之犯罪動機有疑(如是否係受人指示),且該罪名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勾串共犯之可能,而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,被告應自115年9月8日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及授受物件。
嘉義地檢署特別呼籲,民眾面對各類債務或金錢糾紛,應循合法的法律途徑或調解管道解決,切勿心存僥倖,以暴力或私刑手段解決紛爭。本署對於任何涉及人身安全與嚴重暴力之犯罪行為,均秉持「零容忍」之態度,嚴正執法、絕不寬貸,以維護社會法治秩序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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